FLC集团案件:郑文决共犯郑氏明花遭起诉

4月4日晚,越南公安部办公厅主任、公安部发言人苏恩苏中将表示,公安部调查警察机关以助力FLC集团股份公司董事长郑文决“操纵证券市场”为由对FLC集团会计部工作人员郑氏明花进行拘留。
FLC集团案件:郑文决共犯郑氏明花遭起诉 ảnh 1FLC集团。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4月4日晚,越南公安部办公厅主任、公安部发言人苏恩苏中将表示,公安部调查警察机关以助力FLC集团股份公司董事长郑文决“操纵证券市场”为由对FLC集团会计部工作人员郑氏明花进行拘留。

此前,公安部调查警察机关已决定以“操纵证券市场"、"故意隐瞒证券活动信息"为由对FLC 集团股份公司董事长郑文决进行拘捕。

调查机关认为,郑文决的行为足以构成《刑法》第211条规定的“操纵证券市场罪”。2022年3月29日,公安部调查警察机关决定暂时拘留郑文决并进行调查;同时,对21个相关住所和工作场所进行搜查。

此前,FLC集团股份公司董事长郑文决于2022年1月10日抛售7480万股FLC股票,但未按规定在进行交易前报告或发布通告。 FLC集团董事长兜售大宗股票造成股市震动。

1月18日,国家证券委员会对郑文决处以15亿越盾的行政罚款,同时暂停其证券交易活动5个月。

这已不是郑文决第一次非法出售股票。 2017年,他曾在未提前公告的情况下兜售5700万股。当时,国家证券委员会对郑文决处以6500万越盾的行政处罚。(完)

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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