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12月15日,越南最高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在福山集团及部分地方发生的案件中被告人提出的减刑上诉请求。
庭审中,原永福省省委书记黄氏翠兰表示,她在任职期间始终倾注心血,与地方领导集体共同努力,使永福从困难省份发展成为经济社会和预算收入增长显著的地方。被告同时陈述家庭困难情况:自身健康不佳患有心脏病,母亲年迈,父亲去世,丈夫罹患重病,子女视力障碍。
基于此,被告黄氏翠兰请求审判委员会考虑减刑以早日回归家庭。关于弥补损失,被告表示已在调查阶段与家人全额退还所收钱款,并申请出售两块土地以继续缴纳案件赔偿金。
根据一审判决,被告黄氏翠兰因“受贿罪”被判处14年有期徒刑,被告被指控收受福山集团董事长阮文厚250亿越南盾和100万美元贿赂。
在申请减刑的上诉中,被告人黎维成(原永福省人民委员会主席)表示已与家人积极弥补因犯罪造成的损失,并参与多项慈善活动。庭审期间,超过2000名个人及多家教育、医疗机构和企业提交了为被告人减刑的请愿书。
在法庭陈述中,被告人黎维成请求缴纳更多款项以弥补损失。辩护律师表示,被告人家属已准备20亿越盾用于补充赔偿。被告人表示悔悟,清楚认识到自身过错,希望获得宽大处理以早日回归社会和家庭。
根据一审判决,被告人黎维成收受阮文厚共计200亿越盾和130万美元贿赂,因“受贿罪”被判处12年有期徒刑。
在庭审中,被告人冯光雄(原永福省人民委员会主席)因中风住院治疗缺席庭审,其提交的缺席审理申请已获审判委员会批准。
根据一审判决,阮文厚利用人际关系,以金钱和物质利益拉拢勾结国家机关人员,帮助福山集团下属企业违规中标及实施项目。
预计二审庭审将持续至12月17日。(完)
福山集团案二审开庭审理
12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二审法院根据被告人及相关权利、义务人提出的减轻刑罚上诉申请,对发生在福山集团以及永福、富寿、广义、永隆等省(合并前)的案件进行二审。福山集团案二审预计持续3天(12月15日至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