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5月16日,越南国会召开第九次会议第11个工作日,重点围绕立法工作展开。
在上午的全体会议上,国会就《国会关于发展民营经济机制与政策的决议(草案)》以及《国会关于在立法和执法工作中创造突破的若干特殊机制与政策的决议(草案)》进行了讨论。
关于在立法和执法工作中创造突破的若干特殊机制与政策的决议草案共设12条,涵盖财政、人力资源、数字技术发展与应用、数字化转型,以及若干直接服务于立法工作的任务和活动。
在特殊财政机制方面,草案规定国家财政对立法工作的经费保障不低于年度国家预算支出的0.5%,并将根据发展需求逐年提高。同时,草案还提出按具体任务或活动内容实行经费包干机制,并赋予有关单位负责人在遵循特殊机制适用原则和政府规定的基础上,以高于现行标准2至4倍的上限自主支配经费,并承担相应责任。
草案还规定设立政策法律建设支持基金,该基金为国家预算外财政基金,由国家财政按不低于法律建设预算支出0.5%的比例确保其注册资本,并可接受来自国内组织和个人的合法资助。
值得关注的是,草案还提出对参与立法工作的人员按其当前工资系数给予每月100%的薪资支持(不含各类补贴)。
在下午的会议中,国会听取了2023年国家财政决算报告、2023年财政决算审计报告以及2023年财政决算审查报告。
随后,国会分组讨论以下法律草案与决议:关于《行政违法处理法》若干条款的修改补充草案;关于《法律规范性文件颁布法》若干条款的修改补充草案;以及修订第十五届国会第71/2022/QH15号决议所附《国会会议议事规则》若干条款的决议草案。
(完)

第十五届国会第九次会议:提交关于推动民营经济特殊发展机制与政策的决议草案
5月15日上午,国会听取了《关于发展民营经济机制与政策的国会决议(草案)》的呈文和审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