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在第十五届国会第九次会议期间,5月14日上午,越南国会在会场上对国会《关于修改、补充2013年〈宪法〉若干条款(第一次)的决议》草案和《地方政权组织法》草案展开讨论。此次会议进行现场直播。
《关于修改、补充2013年〈宪法〉若干条款(第一次)的决议》草案包括两条:第一条共8款,对宪法中关于越南祖国阵线及政治—社会组织、行政单位与地方政权组织等内容作出修改与补充;第二条共3款,规定该决议的生效时间及过渡条款。
为进一步明确越南祖国阵线的核心作用,强调其作为全民大团结核心组织的地位,并为重组祖国阵线及其直属政治—社会组织的机构体系提供法律依据,2013年《宪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起草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提议修改第9条,明确规定祖国阵线的地位、职能以及组织和运作原则,使其与重组后的新组织模式相适应。
在合理继承《宪法》关于工会组织地位与作用的现行规定的基础上,并与拟议的《宪法》第9条修改内容保持一致,委员会建议修改第10条,明确越南工会是工人阶级和劳动者的政治—社会组织,隶属于越南祖国阵线。同时,补充越南工会的任务,即代表全国劳动者参与劳动关系及国际工会事务,以适应国际经济一体化背景下的新要求。
根据越共中央关于精简政治体系组织机构、完善两级地方政权体制并终止县级行政单位运作的主张,委员会提议在《宪法》第110条中作出原则性规定,对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的行政单位进行划分,包括省、中央直辖市及其以下各级行政单位以及由国会设立的特别行政—经济单位。至于省和中央直辖市以下行政单位的具体类型划分以及设立、撤销、合并、分立和调整行政区划的顺序与程序,将由国会另行规定。
在当天下午的会议中,国会听取了关于《参加联合国维和力量法》草案的呈文及审查报告以及《国家预算法(修正案)》的呈文和审查报告。
随后,国会就《干部、公务员法(修正案)》草案进行讨论。(完)

苏林总书记:确保征求人民对2013年宪法修宪的意见工作进度 以提请国会审议
13日下午,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在越共中央驻地主持召开了中央书记处关于征求人民、层级对2013年宪法部分条款修改补充内容的意见实施情况的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