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处遗迹被列入国家级文化遗产名录

日前,越南文化体育旅游部决定将属于太平、莱州、北江、河静、河南六 省与河内、海防两市的14处文化遗产列入国家级文化遗产名录。
日前,越南文化体育旅游部决定将属于太平、莱州、北江、河静、河南六 省与河内、海防两市的14处文化遗产列入国家级文化遗产名录。

太平省共有5处,包括武舒县安美乡苏谈(TO DAM)庙坛建筑艺术及历史遗迹区、武舒县琼郊乡山东(SON DONG)庙坛建筑艺术及历史遗迹区、武舒县双浪乡伊奎(DOAN KHUE)寺堂及其陵墓的历史遗迹区、东兴县东京乡裴仕暹(BUI SI LIEN)寺堂及其陵墓的历史遗迹区、泰瑞县瑞阳乡东阳 (DONG DUONG) 庙坛建筑艺术及历史遗迹区。

莱州省一处——风土县芒苏乡南墩(NAM TUN)考古遗址区。

北江省和海防市各有一处,分别为越安县荷湖(SEN HO)庙坛建筑艺术遗迹区及永保县古俺乡份(PHAN)庙坛建筑艺术遗迹区。

河静省一处——宜春县春园乡考古遗址区。

河内市共有两处,包括常信县莲芳乡白莲(BACH LIEN)庙坛建筑艺术遗迹区和常信县明强乡蓝山(LAM SON)庙坛建筑艺术遗迹区。

河南省共有三处,包括维仙县州江乡东外(DONG NGOAI)庙坛建筑艺术遗迹区、李仁县元理乡庙、寺建筑艺术遗迹区和李仁县道理乡同武(DONG VU)庙、寺建筑艺术遗迹区。 (来源: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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