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紧急对因违法行为被迫停工的劳动者提供支持

越南政府副总理武文宁近日责成越南劳动荣军与社会部紧急采取措施,为最近在一些地方发生的违法行为造成企业损失而被停止工作的劳动者提供支持。
越南政府副总理武文宁近日责成越南劳动荣军与社会部紧急采取措施,为最近在一些地方发生的违法行为造成企业损失而被停止工作的劳动者提供支持。

具体,扶持对象是从2014年5月12日至企业恢复生产经营活动(2014年7月1日之前)时被迫停止工作的劳动者。

补贴金额由企业和劳动者(或劳动者代表)协商决定,但不低于越南政府所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关于企业的支持政策,受损的各家企业不须支付4月份和5月份上班时间由于延迟发放工资而产生的利息。此外,劳动者被迫停止工作时间的工资可在确定企业所得税收入中作为费用扣除。(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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