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讨会上,与会代表强调,在越南1992年《宪法》正在进行修改补充的背景下, 城市政府行政组织模式要与《宪法》修改内容结合起来。与会代表认为,目前越南城市的特征是城市行政单位中有下属农村行政单位;农村行政单位中有下属城市行政单位;在许多城市里,农村面积与人口占多数。因此,研究 制定与农村政府区分的城市政府组织模式时,应仔细研究上述特征,同时参考研究世界的城市政府模式。
与会代表建议应尽早在胡志明市和岘港市等两个城市展开城市政府组织试点模式。在展开过程中,城市政府组织、功能、任务、权力等模式和活动方式试点要全面进行。(越通社-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