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上午在河内,越南国家主席办公厅同政府办公厅、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外交部及有关机构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正式公布国家主席2013年特赦决定。
在新闻发布会上,越南国家主席办公厅常务副主任江山说,国家主席已于2013年8月29日签署了1558/2013/QD-CTN号和1559/2013/QD-CTN号决定,特赦15446名犯人和符合2013年特赦条件、正在暂时停止入监服刑的其他77人,保证特赦的严格、正确、公开、公正、公平。
越南国家主席办公厅常务副主任江山还表示,越南国家主席是按照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和2007年颁布的《特赦法》及其相关法律文件的规定颁发了特赦决定,这体现了越南党、政府的宽大政 策,符合人道主义精神。越南上述人道主义政策不仅只是给积极劳动改造的犯人带来提前出狱的机会,而且还为他们融入社会创造便利条件。
据悉,获得此次特赦的15446名犯人中,女性犯人1842名、外籍犯人16名、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犯人4名等。(越通社-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