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刚颁布新政策,据此,按照新贫困线标准,农村地区31.1万个贫困户将能享有优惠贷款盖房,确保各贫困户拥有安全和稳定的住房,逐步提高生活水平,为可持续扶贫解困做出贡献。
享受贷款盖房的农村贫困户需满足政府总理2011年1月30日颁发关于2011—2015年阶段贫困户和近贫户标准的决定。据此,享有上述政策的各贫困户需满足没有住房、住房简陋、面临倒塌危机;尚未受到国家其他资助计划和政策的援助;住房因受暴雨洪水、泥石流、山体滑、火灾等灾害严重受损、倒塌而不能修缮或重建等条件。
此外,各贫困户需居住在农村地区,并靠农业、林业和渔业为生。优先顺序为特困户、少数民族家庭户、处于经常受自然灾害影响地区各家庭户、特困乡村居住家庭户等对象。每家庭户能向政策性银行贷款2500万越盾,贷款期限为15年。(完)
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