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应越南政府总理阮春福的邀请,荷兰首相马克·吕特(Mark Rutte)将于4月9日对越南进行正式访问。
越南与荷兰于1973年4月9日建立外交关系。荷兰为对越关系给予优先。双方高层代表团的互访频繁。1973年两国建交以后,荷兰开始向越南人道主义、教育培训和医疗卫生等领域提供官方发展援助资金。
[越南与英国承诺推进双边关系]
越南与荷兰的关系是欧洲国家与亚洲国家之间“活跃与有效关系”的典范。双方友好合作关系日益走向深入。2010年10月,两国已建立适应气候变化和水源管理战略伙伴关系,2014年6月两国已建立农业可持续发展和粮食安全战略伙伴关系。
双方在国际和地区多边论坛尤其是联合国、亚欧首脑会议(ASEM)、东盟-欧盟(ASEAN-EU)会议等框架内积极开展合作。两国互相支持对方国家参加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员国和联合国安理会非常任理事国席位的竞选。双方曾在世界经济论坛、亚欧会议、第11届亚欧首脑会议、第三届核安全峰会等会议间隙举行双边会晤;荷兰支持越南与欧盟的关系以及《越南与欧盟自由贸易协定》。
关于东海问题,荷兰强调有关各方应保持克制态度,在包括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基础上和平解决争端;该国高度评价越南在解决东海问题的作用以及越南为地区和平与安全做出的贡献。
多年来,两国贸易合作关系不断发展。荷兰目前是越南在欧洲的最大市场之一。2018年,双边贸易金额达78.4亿美元,其中,越南向荷兰出口水产品、蔬果、腰果、咖啡、胡椒、大米、化工产品和塑料制品等主要产品。越南从荷兰进口食品、饲料、原料、化工产品、药品和塑料制品等主要产品。
近年来,荷兰一直是越南的最大欧洲投资商之一。据越南计划与投资部外国投资局公布的数据,从198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荷兰在对越南进行投资的129个国家和地区中位居第10。目前荷兰正在越南开展投资总额93亿多美元额318个项目。荷兰的投资项目主要集中在胡志明市、巴地头顿、同奈和平阳等省市。
2010年10月,两国已建立适应气候变化和水源管理战略伙伴关系。至今,越南与荷兰政府间适应气候变化和水资源管理联合委员会。2017年4月,在越南与荷兰适应气候变化与水资源管理政府间联合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双方就合作方向、九龙江三角州计划的展开计划、胡志明市与鹿特丹适应气候变化合作以及河内市与阿姆斯特丹有关苏历河的合作等问题进行讨论,同时强调九龙江三角洲计划和农业产业对该地区未来发展的重要作用。
关于国防安全领域,从2015年至今,荷兰协助越南开展培训计划,提高履行联合《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的能力。双方还分享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的经验。
关于教育领域,荷兰向越南提供许多奖学金。诸多越南大学和研究院与荷兰伙伴建立合作关系。从2006年至今,每年共有170名越南大学生赴荷兰留学。
此外,双方还在航海、航空和海关等领域建立合作关系。胡志明市、河内、平阳、永隆、安江和同塔等越南各省市与荷兰各地方保持紧密合作。
邀请荷兰首相马克·吕特对越南进行正式访问体现越南重视与荷兰的友好合作关系,希望推动两国关系提升为全面伙伴关系,同时将越南与荷兰两国关系进一步向纵深推进。(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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