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平定省归仁市人民法院12月17日根据2017年越南《刑法》第174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罪为由判处被告人萧氏雪霜(46岁,寓居平定省绥福县福协乡)有期徒刑四年。
据起诉书,萧氏雪霜读完初中四年级就辍学,曾在私人助产机构做杂务工作。在助产机构工作时,看到医生为初生婴儿接种疫苗,萧氏雪霜知道如何进行疫苗注射。为了让人们相信,萧氏雪霜自称是平定省预防卫生中心工作人员,专门从事疫苗接种服务,并提供上门接种疫苗和儿童接种疫苗不发烧服务。萧氏雪霜到药店购买蒸馏水、抗生素、接种针和其他医疗工具以制作自称为预防甲肝、乙肝、癌症、中风等的假劣接种疫苗。到2020年3月,听说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因此,萧氏雪霜制作假疫苗并宣传为其从国外进口的疫苗,因此许多人向其登记注射预防新冠肺炎病毒的疫苗。
为了让人们相信,萧氏雪霜从网上下载医学出版社的“预防接种表”进行彩色印刷,每次接种后就发给接种者。
凭借上述手段,从2019年7月至2020年3月10日期间,萧氏雪霜为归仁市和绥福县34人,其中包括22名儿童接种,共骗取了18人总额为6300万越盾的财物。
审判委员会认为,被告人萧氏雪霜注射假劣疫苗,特别是假劣新冠肺炎疫苗的行为十分危险,侵犯了个人财产所有权,因此上述判决起到了极大的教育和威慑作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