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应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总理黎明兴的邀请,斯洛伐克共和国政府总理罗贝尔特·菲佐(Robert Fico)4月12日至14日对越南进行正式访问。值此机会,两国发表了关于建立越斯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主要内容如下:
自1950年建立外交关系以来,越南与斯洛伐克在互信、平等、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建立了传统友好和多领域合作关系,为两国人民带来利益。
建立战略伙伴关系旨在将两国关系提升至新高度,巩固现有合作机制,同时寻求新途径,以在双边和多边层面进一步深化两国合作关系。
在战略伙伴关系框架内,双方一致同意加强以下领域的合作:
关于政治-外交,双方重申高层互访在巩固传统友谊和推动务实合作中的重要作用;一致同意加强各级代表团交流和各级政治对话;研究建立各部委和地方之间新的合作机制;加强所有渠道的接触,包括越南共产党、政府、国会及地方机构与斯洛伐克各机构、组织之间的接触;保持两国外交部定期政治磋商,作为审视合作及交流双边、地区和国际问题的主要机制;重申对多边主义的承诺,强调联合国的中心作用、尊重国际法以及以和平方式解决争端的原则;加强在地区和国际场合上的协调;确认维护各海域和大洋的和平、稳定、安全及航行与飞越自由的重要性;在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基础上以和平方式解决争端;确认全面落实《东海各方行为宣言》的重要性,并对制定符合国际法的《东海行为准则》进程表示欢迎。
关于经济、贸易与投资,双方确定经济、贸易与投资合作是双边关系的重要支柱,一致同意在现有双边、多边协定及两国经济互补性的基础上继续深化合作;同时确保开放、公平、透明和非歧视的营商环境。提升越斯政府间经济合作委员会的作用和运作效率;一致同意为私人投资创造便利条件,加强在共同关心领域的合作,如汽车工业、电子、交通运输、能源、绿色技术、制药、机械制造等领域;重申支持有效落实《越南-欧盟自由贸易协定》,推动批准《越南-欧盟投资保护协定》,并加强欧盟与东盟之间的贸易联系。
关于国防与安全,双方一致同意加强代表团互访、军训合作、军事教育、联合国维和行动、排雷及应对非传统安全挑战。双方扩大在网络安全、打击网络犯罪、跨国有组织犯罪方面的合作,并通过国际刑警组织、东盟警察组织等渠道交流信息。
关于科技与改革创新,双方一致同意推动数字化转型、数字经济发展、科学研究和技术转让领域的合作;加强科技领域管理和政策制定的经验交流。
关于教育培训,双方推动各教育机构和研究院所之间的合作;加强专家、学生和教师的交流;在半导体、人工智能、机器人、自动化和数据科学等新技术领域开展培训和研究项目;鼓励参与欧盟的伊拉斯谟+(ERASMUS+)等计划。
关于文化、体育与旅游,双方加强文化、艺术、体育交流;推动旅游合作并创造出行便利,其中考虑就公务护照免签协定进行谈判。
关于劳务,双方推动符合市场条件和各自国家法律的劳务供应合作;提高2008年劳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执行效率,并考虑谈判社会保障协定。
关于农业,双方加强农产品加工、食品安全、植物检疫、水资源管理以及农业技术应用等领域的合作。
关于环境与气候变化,双方推动合作以实现净零排放目标;实现能源来源多样化,发展可持续能源,加强循环经济、废物管理和绿色技术合作。
关于医疗卫生,双方加强人力资源培训合作、专业经验交流,发展康复、水疗和医疗旅游等领域。
关于法律与司法,双方探讨签署新的法律与司法领域谅解备忘录以取代2014年所签署文件的可能性。
关于地方合作与民间交流,双方推动各地方之间的合作,促进建立新的合作机制;欢迎胡志明市与科希策市之间的合作;加强在斯洛伐克的越南人社区的联系,推动两国人民之间的交流。
双方责成两国外交部协调相关部委制定共同行动计划,以有效落实上述各项目标。(完)
黎明兴总理与斯洛伐克总理共同出席越斯企业论坛
4月13日下午,越南政府总理黎明兴与斯洛伐克总理罗贝尔特•菲佐共同出席了以“推进经济合作,扩大双边投资机遇”为主题的越南-斯洛伐克企业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