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 越共中央政治局17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央检查委员会关于对违纪党员进行纪律处分的提议。会议决定对两名严重违纪的中央委员进行纪律处分。
经查,杜德维同志(现任党中央委员、政府党组成员、农业与环境部长)在担任安沛省委副书记、人民委员会主席期间,存在以下违纪行为: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严重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未能正确履行岗位职责;违反党员行为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社会影响恶劣,严重损害党组织和政府部门形象。
阮氏金进同志(原党中央委员、卫生部党组书记、卫生部长)被查出存在政治思想蜕化、道德品质败坏、生活作风腐化等问题。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特别是在反腐败工作中失职失责,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损害医疗卫生系统公信力。
根据《越南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综合考虑违纪事实、性质及社会影响,政治局会议决定:给予杜德维同志党内警告处分;建议中央委员会按程序对阮氏金进同志作出纪律处分。
会议要求有关部门同步实施政纪处分,确保党纪政纪处分有效衔接。(完)

越共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决定对党员给予党纪处分
根据违纪行为的性质、程度、后果及原因,并依据党内纪律规定,中央政治局决定对武志功同志给予警告处分;中央书记处决定对阮邲客和黎玉赛同志给予开除党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