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欧盟自由贸易协定》有助于提升越南大米品牌

根据《越南-欧盟自由贸易协定》,欧盟对越南大米设置数量为8万吨、关税税率为零的年度进口配额。
《越南-欧盟自由贸易协定》有助于提升越南大米品牌 ảnh 1越南国家惠农中心主任黎国清。图自互联网

越通社河内——根据《越南-欧盟自由贸易协定》,欧盟对越南大米设置数量为8万吨、关税税率为零的年度进口配额。

其中,各种香米的总量为3万吨。在每年越南大米出口量近650万吨中,该数字仅占极小比重。

然而,从长期的角度来看,《越南-欧盟自由贸易协定》将提升越南大米品牌。欧盟可被视为越南大米进入其他高端市场的开头市场。近期,在《越南-欧盟自由贸易协定》的框架内,越南已向欧盟出口大米。这是越南大米可以出口至高端市场的良好展望,同时也是越南提升大米品牌的良机。

但是,为了能够满足欧盟所提出标准,越南企业仍需进行大量工作。尤其是确保食品安全卫生质量,追溯大米的原产地,聚焦价值高的优质大米、香米、特产大米出口。值此之际,国家惠农中心主任黎国清围绕此问题接受记者采访,全文如下:

记者:您对近期水稻大米产业的发展有何评价?

黎国清:世界水稻大米年产量约为5亿吨,其中各国大米进口量约为4500万吨。越南是大米生产和出口的强国。这是越南农业拥有优势的产品。2019年越南大米出口量为630万吨以上。

记者:根据《越南-欧盟自由贸易协定》,欧盟对越南大米设置数量为8万吨、关税税率为零的年度进口配额。该数字并不多,但是这有利于提升越南大米品牌。您对此有何评论?

黎国清:在越南政府,农业与农村发展部正实现农业生产尤其水稻大米生产结构重组的背景下,对越南农业尤其是水稻大米生产活动来说,这是一个良好的信号。

欧盟进口越南大米是喜讯。这肯定了农业和农民对要求苛刻、技术壁垒较高的市场提供产品所付出的努力。

记者:为了利用《越南-欧盟自由贸易协定》的优惠,最近政府颁发有关规定出口至欧盟的香米种类认证的第103/2020/NĐ-CP号决议。您对越南企业满足欧盟的标准有何评价?

黎国清:这是越南政府的一个强有力行动。虽然对欧盟出口量仅为8万吨,但是第103/2020/NĐ-CP号决议对有关农户、企业参加出口至欧盟市场的条件作出规定。

由此可见,这是政府与农户并肩同行的举措。因此,目前这成为根据欧盟的标准生产大米的热潮,农民完全可以满足最为苛刻的标准。

有关职能部门愿与农民、企业并肩同行,已展现我们共同打造越南大米满足全球性标准的品牌的精神。

记者:水稻大米产业虽然成功实现结构重组,但是生产、加工和销售等环节仍存在不足之处。依您看,越南应采取什么措施来推进水稻大米产业可持续发展与提高竞争力?

黎国清:虽然越南在大米生产方面拥有优势,但是实际上我们刚刚进入高端大米市场。因此,目前我们应采取具体措施来生产大米。

我认为,首先我们要从生产到销售等环节统一起来,并形成一个大米生产链。一谈到市场链,越南要制定大米生产总体规划,首先要形成原料区,然后从原料区实现农户与企业对接。有关各方在此链接中承担其作用与责任。

我们可呼吁整个政治体系和有关力量体系与农民和企业对接起来,从此形成可持续的链接。我认为,只有一个全面且可持续的链接,越南大米品牌才能在国内外市场上可持续发展。

记者:谢谢您。(完)
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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