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八次会议公报(第十八号)

代表们认为,火灾发生的主要原因是人们的主观因素。国会代表要求清楚规定各部门、各地方对消防法律宣传、普及工作的责任。国会代表同时建议国会颁布关于防止火灾、爆炸发生的监督结果的决议。
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八次会议公报(第十八号) ảnh 1会议全景。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11月13日——第十四届国会第八次会议期间,11月13日,在越南国会主席阮氏金银的主持下,国会用整个工作日的时间讨论消防安全法律政策实施情况以及提高消防安全法律政策实施效果和效力的措施。

根据国会主席的指导意见,国会副主席杜伯巳引导会议。

越南电视台、越南之声广播电台、越南国会电视频道将对此次会议进行现场直播。

会议听取了国会国防安全委员会主任武仲越发表关于2014-2018年消防安全法律政策实施情况的报告。

其后,国会在会堂就2014-2018年消防安全法律政策实施情况进行讨论。会上共有38名代表发表意见。大多数意见基本赞同这份报告的内容,并认为报告充分、客观地反映了消防工作的情况,分析原因与之处不足之处,同时提出了解决措施。代表们还对政府、各部门行业和地方政府近段时间对消防、救护救难工作的指导与管理给予高度评价。

代表们认为,火灾发生的主要原因是人们的主观因素。国会代表要求清楚规定各部门、各地方对消防法律宣传、普及工作的责任。国会代表同时建议国会颁布关于防止火灾、爆炸发生的监督结果的决议。

为加强对2014-2018年消防安全法律政策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国会于2018年颁布关于成立国会监督团和制定监督计划的第62号决议。国会监督团举行工作会议,听取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行业的直接报告,同时组团对全国各地进行实地检查。

在讨论过程中,建设部部长范鸿河与公安部部长苏林就国会代表关心的问题做出解答。

关于防止火灾、爆炸发生的监督结果的决议,杜伯巳认为,决议的内容相当充足,可是还要进一步核查。

国会常务委员会将指导检查代表团、国会国防安全委员会和有关机构继续研究与吸取意见,完成决议草案并提交国会通过。

11月14日上午,国会表决通过2020年中央财政预算分配决议。其后,国会在大会堂讨论《武器、爆炸物及其辅助工具管理使用法第三条修改补充法》和《越南外国人出入境、过境及居住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

下午,国会听取越南国家副主席邓氏玉盛作呈文、越南政府副总理兼外长范平明作说明报告、国会对外委员会主任阮文酉作关于批准1985年《越柬国家边界划分条约》及2005年补充条约以及越南-柬埔寨陆地边境勘界立碑议定书等的审查报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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