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推迟实施2015年《刑法》

坚持法律至上,维护人权和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民有、民治、民享”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核心思想。
越南推迟实施2015年《刑法》 ảnh 1​附图(图片来源:因特网)

越通社河内市——坚持法律至上,维护人权和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民有、民治、民享”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核心思想。本着为人民着想、敢于认错、不逃避责任的精神,越南国会决定推迟本应于2016年7月1日生效的2015年《刑法》这一举动是越南国会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的充分体现。

历经两年修改补充的这部规模巨大的法律草案有着许多新看点,其中包括防止和避免民事纠纷刑事化,将越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司法改革的47号和49号决议法制化。

以实事求是精神,在收到资深专家、法律机构、新闻媒体机构关于所通过的法律涉及的刑事政策存在漏洞和错误等的反馈意见以及对这部法律进行总体核查之后,在这部法律正式生效前三天,6月27日,第十三届国会常委会已召开特别会议,研究推迟实施2015年《刑法》的可能性。同时,越南国会代表团团长已召开会议,就延迟实施《刑法》决议进行投票表决。

按照国会代表和专家的分析,立法技术环节存在问题、时限的要求及调整范围广等是该部法律存在错误的主因。国会常委会已作出及时且最妥善的决定,避免这部法律的错误损害人民和企业的权益。

越南第十三届国会推迟实施2015年《刑法》的决定充分体现越南最高的立法机构的责任意识,必将获得全国选民赞同。(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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