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巴勒斯坦相互鼓励与保护投资协定》获批

越南政府6月5日颁发关于批准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与巴勒斯坦国家政府间相互鼓励与保护投资协定的38号决议。

越南政府6月5日颁发关于批准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与巴勒斯坦国家政府间相互鼓励与保护投资协定的38号决议。

决议指出,批准“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与 巴勒斯坦国家政府间有关相互鼓励与保护投资协定”。越南外交部根据现行规定完善各项对外手续,并向有关机构通知该协定开始生效的日期。(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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