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驻日内瓦记者报道,公告详细说明5月2日中国单方在越南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海域非法安放海洋石油981钻井平台以来的动态,公告还明确指出,按照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方的行为严重侵犯了越南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违反了2002年东盟与中国所签署的《东海各方行为宣言》以及两国高层领导所达成的协议。
公告强调,在坚持对话和努力寻找和平解决方式的基础上,越南就该上述问题与中方公开进行了20多次外交沟通,包括越南国防部与中国驻越大使馆军事武官、越南国家油气集团与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等。越南外交部与中方进行8次沟通,值得一提的是,越南政府副总理兼外交部长范平明5月6日已同中国国务院国务委员杨洁篪通了电话。
公告还附上海洋石油981钻井平台位置图,阮晋勇总理在第24届东盟峰会上发表的讲话稿,东盟外长关于东海当前局势的报告,以及国际舆论对中方非法行为的反应。
以不可争辩的历史证据,越南要求中方立刻将海洋石油981钻井平台和护航船舰撤离越南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海域。越南政府建议各国政府发出声音,谴责中方非法行为,要求中方将钻井平台撤出越南海域,根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尊重所有沿海国家的权利和权益。中方违法行为对东海航行安全与安全产生消极影响,直接威胁到世界和地区和平、稳定与合作。
此前,5月1日,越南职能机构发现,中国将海洋石油981钻井平台搬到按照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完全属于越南在东海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海域深处80海里位置展开作业,同时,中国出动包括军舰在内的100多艘船只和飞机为其护航。这几天来,中国船只一直阻拦越南海警和渔检力量在海上执行任务,使用高压水龙头喷水攻击越南船只,甚至直接撞击越南船只,导致越南海警和渔检多艘船只损坏,多名越南海上执行任务人员受伤。(越通社-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