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家主席陈大光与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举行会议

越南国家主席、中央司法改革指导委员会主任陈大光与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举行会议,总结2016年前7月法院工作结果及部署2016年后几个月核心工作任务。
越南国家主席陈大光与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举行会议 ảnh 1越南国家主席陈大光在会议上发表讲话(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8月9日在河内,越南国家主席、中央司法改革指导委员会主任陈大光与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举行会议,总结2016年前7月法院工作结果及部署2016年后几个月核心工作任务。

今年前7月,检察业有效落实举报投诉处理工作;对所有的决定进行监察,处理率达80%。加强公诉员在调查过程中的职责、案件查处进度得以加快、进一步提高查办案件质量、出色完成国会第37号决议所提出的各项目标。最高人民检察院调查机构效率日益提高;起诉案件25起,其中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19起。

检察业已采取多项措施,提高检察官的公诉技能;贯彻落实越共十二大决议;制定革新检察业政策、制度、结构、组织等提案,满足司法改革需求;大力促进国际合作,提高跨国犯罪预防工作中的法律能力及配合能力。

陈大光主席对检察业近段时间所取得的结果和成绩给予表彰和祝贺。他表示,检察业已革新各方面工作,使检察业务发生积极转变。检察业加强核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冤案错案;严格处理违反行为;进一步加强最高人民检察院调查机构与各级法院之间的配合,有助于促进重大案件,尤其是贪污案件处理进度及提高其质量。

陈大光主席要求,检察业继续有效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关于司法领域的主张、路线和国家的政策;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坚持法律至上原则;集中研究并参加完善2015年《刑法》修改补充法案和有关法案。

陈大光主席要求检察业应按照2013年宪法规定提高公诉质量和效率;全面提升犯罪尤其是职务犯罪预防效果。与此同时,陈大光主席要求检察业建立各级检察院与调查机构、法院、各部委行业、各级政府在调查、诉讼、审判和执法等方面活动的协调配合机制;将有效落实越共第十一届四中全会关于“当前党建工作若干紧迫问题”决议与“以胡志明道德为学习和工作榜样运动”相结合。(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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