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17日,回答记者有关上述事件的问题时,越南外交部发言人梁青毅指出:“中国船只的上述行为严重侵犯了越南在黄沙群岛的主权和越南在东海海域的主权权利与管辖权。中方这些行为违反了人道对待渔民精神,也违背了国际法各项规定和越南与中国所签署的《指导解决海上问题基本原则协议》精神以及《东海各方行为宣言》(DOC)精神等。越南外交部发言人梁青毅表示,越南外交部代表召见了中国驻河内大使馆代表并递交公函抗议中国上述行为,要求中方对上述非法行为进行严格调查并及时处理,同时妥当赔偿越南渔民的损失,不让类似行为再次发生。(越通社-VNA)
📝时评:第46号法令并非故意归结为 “系统错误”的借口
越南政府于2026年1月26日签发关于《食品安全法》实施细则的第46/2026/NĐ-CP号法令(第46号法令)已暂停实施,各口岸的货物积压问题也已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