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于2013年6月25日发布关于出台国有控股企业和国家融资企业财政监督和运营效益及财政信息公开化评估规定的第61号议定。
越南政府发布这一项议定的目的是对国有控股企业和国家融资企业进行财政监督,并准确评价国有控股企业和国家融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现状与效益,从而及时帮助企业克服困难,完成自己的生产经营经济计划目标、实现公共义务等。同时,协助国有控股企业和国家融资企业提高生产经营活动效益和竞争力等。
越南政府第61号议定从2013年8月15日起开始生效。(越通社-VNA)
为知识产权资产的定价、交易与抵押“开路”
知识产权必须使科研成果转化为可交易资产,成为企业资产,可以进行定价、交易并纳入财务报表,并可作为用于贷款与出资的担保资产,特别是新技术、数字技术和人工智能(AI)等类型的技术资产。这是国会刚通过《知识产权法部分条款修改与补充法》的贯穿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