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出席联合国关于大洋和海洋法的会议

越通社驻美国纽约记者报道,12月10日,第74届联合国大会就“大洋和海洋法”问题召开全体会议,讨论相关决议草案和联合国秘书长的报告。
越南出席联合国关于大洋和海洋法的会议 ảnh 1越南驻联合国代表范海英在会议上发言。图自互联网

越通社纽约 ——越通社驻美国纽约记者报道,12月10日,第74届联合国大会就“大洋和海洋法”问题召开全体会议,讨论相关决议草案和联合国秘书长的报告。

与会各国代表高度评价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简称为公约)的普惠价值、一致性和全面性,突出了该公约作为规范海上所有活动的国际法律的重要性,高度评价公约在和平解决争端以及和平、公正和可持续开发利用海洋资源等方面所发挥的作用。

会议强调了2019年与大洋、海洋法有关的亮点和主要活动,包括民众对气候变化、海平面上升等对海洋造成的影响的认识不断提高;海洋资源保护问题;联合国关于保护并可持续利用大洋、海域以及海洋资源的持续发展目标第14条(SDG14)的第二次海洋法会议;在国家管辖权范围外的海域海洋生物多样性可持续使用等问题。

美国、德国、日本和澳大利亚等国公开提出了东海争端问题,历史权利声索和海洋资源的历史声索表示关切,一致强调所有声索必须符合国际法,其中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不妨碍航行与飞越自由,并呼吁有关各方停止任何强迫性行动,和平解决国际争端。

越南驻联合国代表范海英在讲话中强调了作为海洋宪法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25年来在解决海洋相关问题,尤其是存在争议的东海问题所发挥的作用。

作为一个沿海国家,越南深知和平和可持续使用海洋是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越南呼吁所有国家贯彻落实《公约》和相关协定的规定,尊重《公约》赋予沿海国家的权利,其中包括实施各海洋经济活动的权利。

范海英强调,越南的一贯主张是所有争端必须按照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通过和平方式解决;坚决遵守外交和法律程序、不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等原则。

越南对东海最近发生的一系列事件严重侵犯了越南的主权权利和管辖权表示关切,越南敦促利益相关方不让类似违规行为再次发生,避免采取使东海紧张局势加剧的单方面行动。

越南呼吁确保东海航行与飞越安全,有关各方必须保持高度克制,不采取军事化或使紧张局势复杂化、扩大化的行动;充分落实《东海各方行为宣言》(DOC)并尽早达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东海行为准则”(COC)。

第74届联合国大会通过了关于可持续渔业的年度决议并以绝大多数票通过了关于大洋和海洋法的年度决议。(完)
越通社

更多

阮孟强部长礼节性拜会了柬埔寨副首相、国家禁毒委员会主席奈萨文(Neth Savoeun)。图自越通社

推动越柬务实高效合作

由越共中央委员、外交部副部长阮孟强率领的越南外交部工作代表团在访问柬埔寨期间,于1月12日至13日在首都金边会见柬埔寨高级官员,就推动两国务实、高效合作深入交换意见。

老挝人民革命党机关报《人民报》发表了题为《老挝—越南多个领域合作成果丰硕》的文章。图自越通社

越共十四大:越老多领域合作关系成果丰硕

在越南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越共十四大)召开前夕,老挝人民革命党机关报《人民报》(Pasaxon)在其新闻网上发表了题为《老挝—越南多个领域合作成果丰硕》的文章。

越南政府总理、中央住房与房地产市场政策指导委员会主任范明政主持召开指委会第五次会议。图自越通社

范明政总理:拉低房价以使其更符合实际情况

1月13日上午,越南政府总理、中央住房与房地产市场政策指导委员会主任范明政主持召开指委会第五次会议。范明政在会上发表总结讲话时指示,拉低商业住房价格,尤其是公寓房价,以使其更符合人民的实际收入、国家的条件以及市场的规律。

国会副主席黎明欢发表讲话。图自越通社

国会副主席黎明欢赴莱州省检查选举筹备工作

1月13日,由越南国会副主席、国家选举委员会委员黎明欢率领的国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家选举委员会代表团赴莱州省,对第十六届国会代表及2026—2031年任期各级人民议会代表选举筹备工作进行检查与监督。

边和—隆城高速公路经过同奈省仁泽县红树林区域。 图自越通社

越共十四大:在以色列越侨对国家发展道路充满信心

在越南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前夕,越侨协会以色列分会主席张氏红在特拉维夫接受越通社记者采访,分享了对越南革新事业成就的观察,并表达了以色列越侨对党和国家领导的坚定信任及对未来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