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届越南国会第七次会议发表第二十五号公报

正在越南首都河内举行的第十三届越南国会第七次会议6月19日发表第二十五号公报,内容如下:
正在越南首都河内举行的第十三届越南国会第七次会议6月19日发表第二十五号公报,内容如下:

6月19日,国会在会堂举行全体会议。

上午,在国会副主席阮氏金银女士的指引下,国会表决通过《破产法》(修正案)的第二条,第十一条和本法全部内容。

其后,在国会副主席汪周刘的指引下,国会就《公民身份法》草案展开讨论。在讨论过程中,共有20名国会代表分别发表意见,集中于以下内容:

—— 本法的名称,适用范围和适用对象;

—— 本法草案的布局与结构;

—— 确保本法草案在法律体系中的统一性和可行性;

—— 词语解释;

—— 公民身份证号码;

—— 公民身份证数据库;

—— 从有关居民国家数据库中吸取出来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 有关公民身份证;

—— 公民身份证管理的责任;

—— 生效和有关转接的规定等。

下午,在国会副主席丛氏放女士的指引下,国会表决通过《婚姻与家庭法》(修正案)第二条、第八条、第九十五条和本法的全部内容。

其后,在国会副主席汪周刘的指引下,国会就《户籍法》草案展开讨论。在讨论过程中,共有13名国会代表分别发表意见,集中于以下内容:

—— 调整范围;

—— 出生证和结婚证的维持与颁发;

—— 有关乡级、县级人民委员会办理户籍申请手续的权限分级;

—— 有关户籍摘录工作;

—— 司法 户籍工作人员等。

按计划,6月20日,国会在会堂举行全体会议。(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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