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公安部安全调查局8月28日根据越南2015年《刑法》第337条规定以“窃取国家秘密文件罪”为由对河内市人民委员会主席阮德钟进行起诉,搜查其住所和办公室并暂时拘留4个月。
目前,公安部安全调查局正在进行调查弄清阮德钟的违法行为以依法予以处置。
有关“窃取国家机密文件”案件,7月13日,公安部安全调查局对涉及此案的三名被告人的住所和工作场所进行紧急搜查。三名被告人分别为阮玉英(1974年出生,居住在河内市龙边郡菩提坊,河内市人民委员会职员);阮黄忠(1983年出生,居住在河内二征夫人郡白腾坊,河内市人民委员会主席的司机);范光勇(1983年出生,居住在河内市清池县新潮乡,原公安部腐败犯罪、经济犯罪、走私犯罪调查局(C03)干部)。
此外,阮德钟还与另外2个案件有关。
第一案件是在日强技术服务与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河内市计划与投资局和部分有关单位发生的“走私”、“洗钱”、“违反招投标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案件。
第二案件是在河内市发生的“违反国有资产管理使用规定导致损失浪费”案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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