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主席关于颁布六部法律的主席令正式公布

越南国家主席办公厅12月14日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正式公布国家主席签发关于颁布六部法律的主席令。
国家主席关于颁布六部法律的主席令正式公布 ảnh 1新闻发布会场景。(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越南国家主席办公厅12月14日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正式公布国家主席签发关于颁布六部法律的主席令。

六部法律为:《林业法》、《金融机构法补充与修正法》、《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驻外代表机构法补充与修正法》、《水产法》、《公债管理法》和《规划法》。越南第十四届国会在第四次会议已通过上述六部法律。

2017年《林业法》共有12章108条,比2004 年《森林保护与发展法》增加4章20条。该法将于2019年1月1日生效。

《金融机构法修正法》共有3条,其中第一条对32条进行修改补充,新补充28条。该法将于2018年1月15日生效。

《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驻外代表机构法修正法》将于2018年7月1日。该法对11条进行修改补充。其中更明确规定越南驻外代表机构在领事方面的任务、对贸易领域各经常性活动的经费、代表机构建设投资项目管理的规定。该法还澄清代表机构维护国家秘密、确保代表机构成员和总部的安全等任务等等。

《水产法》鉴于2019年1月1日生效,共有9章105条,比现行的法律增加1章43条。该法补充了“渔检”这一章,以为越南渔检力量组织和活动打下基础。该法强调,渔检力量是国家专职的力量,其职责为确保有效落实越南水产资源开发与保护相关法律和越南为缔约国的国际条约。

《公债管理法》共有10章63条,将于2018年7月1日生效。该法明确规定贷款资金动员、使用、还债和公债管理业务等方面做出规定。
《规划法》共有6章59条和3个附录,于2019年1月1日生效。(越通社—VNA)

越通社

更多

国会主席陈青敏出席胡志明市选民见面会。图自越通社

国会主席陈青敏出席胡志明市选民见面会

3月4日,越南国会主席陈青敏与第十六届国会代表候选人(胡志明市第12号选举单位)一同出席了与婆点、春泰山、旭门、东盛、富和东、平美等乡选民见面会。会议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举行,约1300名选民参加了会议。

苏林总书记:为新发展阶段战略决策做好理论与实践准备

苏林总书记:为新发展阶段战略决策做好理论与实践准备

3月4日上午,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在党中央总部主持召开会议,与各编辑组就开展总结越南共产党领导越南革命100周年(1930—2030年)以及实施《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国家建设纲领》40周年相关工作进行部署。苏林强调,这是具有战略意义的重要任务,旨在为国家到2045年及远景展望至2130年的发展战略决策奠定坚实的理论与实践基础。

推动越南与蒙古国法院合作关系

推动越南与蒙古国法院合作关系

3月4日,越共中央书记处书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阮文广在河内会见了蒙古国最高法院院长甘佐里格·丹丁(Ganzorig Damdin)一行。

国防部长潘文江赴高平省检查选举准备工作 图自越通社

国会和人民议会选举:国防部长潘文江赴高平省检查选举准备工作

3月4日,由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军委常委、国防部长潘文江大将率领的国会常务委员会—国家选举委员会监督检查团,在高平省就第十六届国会代表和2026—2031年任期各级人民议会代表选举工作召开监督检查会议。潘文江要求省选举委员会充分发挥基层骨干作用,全面核查选民名单,为选民投票创造最便利条件,确保选举工作圆满完成。

越南驻奥地利兼驻斯洛文尼亚大使武黎泰黄参观克尔什科核电站。图自越通社

斯洛文尼亚愿支持越南安全、高效发展核电

据越通社驻欧洲记者报道,越南驻奥地利兼驻斯洛文尼亚大使武黎泰黄近日分别与博扬·库默(斯洛文尼亚环境、气候与能源部长)、卢卡·梅塞茨(劳动、社会事务与平等机会部长)举行会谈,并实地考察了克尔什科核电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