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按越南第十五届国会第十次会议议程,11月18日上午,国会讨论《公共债务管理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案》、《保险经营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案》等两项法案。
《公共债务管理法》修改补充法案拟对现行法律的63条中23条进行修改和补充。
为继续贯彻落实权力下放方针,同时与机构调整、精简组织机构、提升治理效能相结合,法律草案规定,将部分债务管理相关任务的权力授予政府总理和财政部,从而增强地方政府在决定和使用预算方面的主动性与责任承担。草案进一步补充并明确国家主席、政府的职责任务与权力,并对政府总理、财政部的权力和任务进行修改和补充。
具体而言,草案完善了关于国家主席、政府和政府总理在代表国家和代表政府就使用ODA贷款、外国优惠贷款的国际条约进行谈判、签署、批准、核准,以及修改、补充和延长期限等方面的权限内容;与此同时,对与ODA贷款和外国优惠贷款相关的国际条约在谈判、签署、修改、补充和延长期限的流程与手续作出明确规定。
在下午的会议中,国会将听取关于国会决议草案的呈文和审查报告。该决议草案对部分机制和政策做出规定,以解决《土地法》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障碍。
根据政府的呈文,该决议的出台旨在充分、及时地将党和国家关于土地政策的各项观点和方针制度化,及时解决实践中出现的“瓶颈”以及新出现的问题,有助于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高土地管理和使用的效力与效率,并为推动我国成为高收入发达国家注入动力。
在下午剩下的时间内,国会就《反腐败法部分条款修改和补充草案》进行讨论。(完)
国会常委会第51次会议:以创新思维推动立法工作
11月5日晚,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就国会决议草案关于解决《土地法》实施过程中困难障碍的若干机制政策;国会关于落实2025年8月22日政治局第71-NQ/TW号决议中有关教育与培训突破性发展的决议草案的若干特殊机制和政策;《国家储备法》(修正案)草案进行讨论和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