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第18-NQ/TW号决议三年实施情况及2024年《土地法》一年执行成效总结会议于7月10日上午召开。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政府党委书记、政府总理范明政在会上发表总结性讲话并建议对第18-NQ/TW号决议部分内容进行调整补充,将其视为修订2024年《土地法》的依据。
会议评价,第18-NQ/TW号决议实施三年及2024年《土地法》施行一年来,有关土地的法律政策得到同步落实并取得积极成效。其中, “土地属于全民所有,由国家代表人民行使所有权,并进行统一管理”观点得到全面制度化,确保符合宪法规定;完善土地相关制度和政策等。
范明政认为,土地是一个复杂且敏感的问题,因此要坚持不懈、坚定不移;要广泛倾听管理者、科学家、群众和企业的意见;在调整和补充过程中不能求全责备,也不可操之过急;凡是明确的、成熟的、实践证明有效的、多数人同意的内容,应当予以补充和立法,确保灵活、高效,符合新形势要求。
基于上述观点,范明政要求主管部门汇总并统一若干内容,作为各部门补充完善提交政治局档案的基础。其中,强调越共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第18-NQ/TW号决议是具有重要意义的政治文件,是今后继续完善和有效实施土地政策法律的政治依据。
然而,在新形势下,尤其是为了满足新时代国家快速且可持续发展的需求,符合两级地方政府体制及党和国家新颁布的重要主张和政策,须对第18-NQ/TW号决议中的部分观点、任务和解决方案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

范明政强调,土地属于全民所有,由国家代表人民行使所有权,并进行统一管理,并认为须补充“土地是国家的特殊资源,是国家发展的重要资源”、“土地使用权是经济社会发展投资的重要投入要素” 这一观点。
范明政指导建议对关于继续完善土地管理与使用体制和政策的若干任务和解决方案进行调整补充;同时补充有关土地划拨、出租及用途变更等方面的解决方案。
关于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的解决方案,范明政要求补充相应内容,明确指出土地征收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只有在补偿、支持和安置方案获批后方可实施,除非土地使用者自愿同意交付土地。
范明政指导建议调整和补充关于土地价格及土地财政的解决方案,其中要建立根据市场原则确定土地价格的机制和方法,并由国家进行监管;国家决定一级市场土地价格,允许根据国家发布的土地价格表变更土地用途并确认土地使用权等。
范明政指示农业和环境部配合政府办公厅,紧急采纳各方意见和结论,完善报告草案、程文及结论,并按时按质提交主管部门审批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