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 ——6月5日下午,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在第46次会议上审议了2025年省级行政单位合并方案,并原则性通过关于乡级行政单位调整的系列决议。
会议全票通过乡级行政单位合并决议草案。根据议程,待国会表决通过《地方政府组织法》及中央直辖市设立方案后,国会主席将正式发布相关决议。
升级行政单位精简至34个 将裁撤4226处办公场所
内务部部长范氏青茶在政府报告中指出,根据越共十三届十一中全会第60号决议和国会常务委员会第76/2025/UBTVQH15号决议,结合全国63个省市的实际情况,政府制定了涉及52个省级单位的23套合并方案。
合并完成后,全国将保留34个省级行政单位(含6个中央直辖市和28个省)。新设单位均符合第76号决议设定的标准。

数据显示,被合并的52个省市现有党政机关编制人员447657名。后续将根据人口规模、辖区面积及地方政府职能重新核定编制。
值得关注的是,合并后将产生约4226处冗余办公场所需处置。
乡级单位总量减少66.9% 保留3321个基层单位
范氏青茶表示,全国现有10035个乡级单位中,9907个将参与合并,128个达标单位(满足面积人口标准或具特殊地缘地位)维持现状。
各地共提交3193套合并方案,拟新设2498个乡、682个坊和13个特区。调整后乡级单位总量将减少6714个(降幅66.9%)。
其中3036个新单位(95.08%)完全符合决议标准,剩余157个(4.92%)因地理条件限制需援引第76号决议第5条第3款特殊条款处理。
根据方案,基层组织合并将与同级党委、祖国阵线及政治社会团体整合同步推进。人员安置方面,主要通过县级编制下沉、省级人员调配等方式解决,并对分流人员依法落实待遇保障。

国会司法与法律委员会主任黄青松肯定政府方案准备充分、程序规范,同时指出山区与平原省份合并后的地域属性认定标准仍需进一步细化。
国会主席陈青敏高度评价政府、内务部及司法与法律委员会在方案制定和完善过程中所作出的努力。他强调,国会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应当简明扼要、条理清晰,既要确保法律效力,又要全面贯彻党和国家各项规定。同时要求相关机构继续核查行政单位名称及具体参数,确保决议颁布时内容准确、清晰、可行,并获得人民群众的广泛支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