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市——12月4日,河内市第十四届人民议会第十四次会议进入第四天。会议已投票选举河内市人民委员会主席一职。
河内市委副书记、市公安厅厅长阮德钟以87个赞成票,占94.56%,当选河内市人民委员会主席。随后,会议已表决通过选出阮德钟同志担任河内市人民委员会主席一职的决议。
之前,在11月举行越共河内市第十六次代表大会上,阮德钟先生被越共河内市第十六届委员会推选为河内市委副书记。
阮德钟先生于1967年8月3日出生,海阳省京门县人,现任河内市公安厅党委书记兼厅长,越南第十三届国会代表,国会司法委员会委员。
在河内市第十四届人民议会第十四次会议上,河内市人民议会主席阮氏碧玉表示,展开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工作年龄的规定和原越共中央委员、河内市委副书记、市人民委员会阮世草辞去河内市人委员会职务的愿望,河内市人民议会已根据流程免去了阮世草的河内市人民委员会主席职务。河内市委常务委员会已召开会议,向越共中央政治局报告和建议中央组织部批准阮世草辞去河内市人民委员会(2011—2016年任期)主席职务并获得越共中央政治局批准。(越通社—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