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第十三届国会第十一次会议发表第十二号公报

4月4日,越南第十三届国会第十一次会议在河内召开全体会议。
越南第十三届国会第十一次会议发表第十二号公报 ảnh 1国家主席陈大光和政府副总理阮春福投票选出国会副主席、国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4月4日,越南第十三届国会第十一次会议在河内召开全体会议。

上午,在国会副主席丛氏放的引导下,国会已听取国会主席阮氏金银代表国会常务委员会作了国会副主席、国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的呈文。

其后,国会分组讨论国会副主席、国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

国会已听取国家主席陈大光作了关于提请国会批准《越南与美国签证协议》照会的呈文。政府副总理兼外交部长范平明作了关于批准《越南与美国签证协议》照会的报告。国会对外委员会主任陈文恒作了关于批准《越南与美国签证协议》照会的审查报告。

其后,国会分组讨论关于批准《越南与美国签证协议》照会。

下午,在国会主席阮氏金银的引导下,国会已听取国会副主席丛氏放代表国会常委会作了关于分组讨论国会副主席、国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人选名单的意见的解答和吸收意见工作的报告。

其后,国会表决通过国会副主席、国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国会已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4月5日星期二,国会继续召开全体会议。上午,国会听取计票结果;讨论并表决通过国会副主席、国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决议的草案。其后,国会分组讨论关于国会民族委员会主任、国会各委员会主任、国家审计署署长候选人名单;表决通过《儿童保护、照顾与教育法案》(修正案)和《新闻法案》(修正案)。下午,国会投票选出国会民族委员会主任、国会各委员会主任和国家审计署署长等职务。(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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