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第十三届国会第九次会议发表第三号公报

2015年5月22日上午,国会分组讨论2016年国会法律、法令制定计划草案,第十三届国会和2015年法律、法令制定计划调整,2014年《社会保险 法》第六十条和《国会和人民议会监督活动法》草案。
2015年5月22日上午,国会分组讨论2016年国会法律、法令制定计划草案,第十三届国会和2015年法律、法令制定计划调整,2014年《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和《国会和人民议会监督活动法》草案。

下午,国会在会堂举行全体会议。越南国会主席阮生雄主持会议。

在国会副主席阮氏金银的指引下,国会先后听取:

——越南财政部部长丁进勇受政府总理委托所作的关于《会计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草案的呈文。

——国会财政预算委员会主任冯国显所作的对《会计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草案的审查报告。

其后,在国会副主席汪周刘的指引下,国会已听取国会常委会委员、法律委员会主任潘忠理所作的关于解答、吸收、整理《法律规范性文件颁布法》草案的报告。

尔后,国会就《法律规范性文件颁布法》草案所存在不同意见的一些内容展开讨论。会上,共有16位国会代表发表意见。讨论的意见围绕以下内容:

——法案的名称、适用范围;法律规范性文件制定和颁布原则;法律规范性文件体系;法律规范性文件有效力的层次;

——法律规范性文件的颁发权限和格式,其中包括各机构之间的联席文件格式;按精简的程序、手续对法律规范性文件制定、颁发作出决定的权限;

——机构、组织、负责人对法律规范性文件制定、颁发的责任;

——法律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的制定流程,决定政策的权限;县级、乡级人民议会、人民委员会法律规范性文件的制定、颁布;

——国会代表对有关要求制定法律、法令的法律法令性建议;法律规范性文件的修改、补充、代替、废除或停止实施;

——对制定法律规范性文件提出意见;征集机构、组织、个人以及法律规范性文件的适用对象的意见(征集意见的时间、方法和意见建议的吸收、解答等等);

——法律规范性文件的公报刊登和生效时刻;对法律规范性文件的监督、检查、处理等等。

2015年5月23日上午,国会分组讨论。下午,国会在会堂举行全体会议。(越通社-VNA)

更多

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与中央办公厅及参谋机构举行工作会议。图自越通社

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与中央办公厅及参谋机构举行工作会议

3月3日下午,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在党中央总部主持召开与中央办公厅及各参谋机构的工作会议,重点审视中央政治局、书记处的工作计划,特别是2026年第一季度的各项任务以及越南共产党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的筹备工作。

加强党对反腐败、反浪费及反消极工作的领导。图自越通社

加强党对反腐败、反浪费及反消极工作的领导

3月3日上午,在越共中央驻地,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越共十届三中全会决议执行20周年总结方案编制指导委员会主任陈锦秀主持召开会议,对《第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关于加强党对防范贪污、浪费工作的领导与指导决议执行20周年总结,提请中央委员会审议,并颁布关于新阶段防范和打击贪污、浪费及不正之风工作的决议》提出意见。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黎明兴向陈辉俊同志颁发决定。图自越通社

陈辉俊同志担任宁平省委书记

3月3日,宁平省委召开越共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关于干部工作的决定部署会议。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黎明兴出席会议并颁布干部任免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