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越南宜安省人民委员会向宜安和河静两省省委报告关于两省今年6月份在宜安省府荣市联合举行首届宜静威任民歌节的事宜。
宜安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阮春唐表示,“宜静威任民歌节将汇聚全国各地著名艺人、唱威任民歌的青年男女和学生。这将是两省男女老幼的节日”。阮先生还表示,“宜静威任民歌是 起源于民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值得保护和弘扬。因此,成功举行宜静威任民歌节后,两省将建立档案,并提交政府总理批准将宜静威任民歌申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承认其为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越通社)
保护文化特色 打造可持续未来
80年前的1945年11月23日,胡志明主席签发第65/SL号法令——越南关于保护民族文化遗产的第一部法令,成为越南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坚实基础和指南针。基于第65/SL号法令的历史意义,2005年2月24日,政府总理颁布了第36/2005/QĐ-TTg号决定,将11月23日定为“越南文化遗产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