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通过《儿童法案》及《新闻法案》(修正案)

4月5日上午,在第十三届国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国会代表已表决通过对《儿童法案》及《新闻法》(修正案)。
越南国会通过《儿童法案》及《新闻法案》(修正案) ảnh 1越南信息传媒部长阮北山。(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4月5日上午,在第十三届国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国会代表已表决通过对《儿童法案》及《新闻法》(修正案)。

越南国会以89.88%赞成率通过了《儿童法案》。该法案共有7章106条。其中明确规定儿童的权利与义务,确保实现儿童权利的原则与措施;各机关、组织、教育机构、家庭、个人在实现儿童权利与义务过程中的责任。

通过《儿童法案》之前,国会代表听取了《儿童法案》吸取意见和疏理的报告。报告指出,大部分意见表示同意把《儿童保护、关照和教育法》改名为《儿童法》。对于儿童的年龄界定,国会常委会指导国会秘书长以投票形式征求国会代表有关“儿童是十八岁以下的公民”及“儿童是十六岁以下的公民”这两个方案的意见。结果,69.25%国会代表支持第二方案,10.18%代表支持第一方案。因此,国会常务委员会建议保持儿童年龄界定为现行法律规定的16岁以下。

越南国会通过《儿童法案》及《新闻法案》(修正案) ảnh 2儿童年龄界定保持为现行法律规定的16岁以下。(图片来源:因特网)

《儿童法》将从2017年6月1日正式生效。《儿童保护、关照和教育法》自从《儿童法》生效日期起就无效。

此外,国会代表以89.47%赞成率表决通过《新闻法案》(修正案)。该部法律共有6章61条;规定新闻自由权,公民言论自由权;新闻组织与活动,参与或与新闻传媒活动有关的机关、组织、个人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对新闻传播事业的管理。

《新闻法》从2017年1月开始生效。(越通社—VNA)

越通社

更多

范明政总理在会议上发言。图自越通社

范明政总理:抓紧推动核电站项目建设

1月7日晚,越南政府总理、核电站建设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指委会)主任范明政主持召开指委会第四次会议。越南政府副总理、指委会常务副主任裴青山一同出席。

越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外交部部长黎怀忠在会上发言。图自越南外交部

越南向各国驻越外交机构和国际组织代表通报越共十四大有关情况

1月7日下午,受越共中央委员会委托,越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外交部部长黎怀忠同中央组织部副部长阮青平、中央宣教与民运部副部长潘春水在河内联合主持通报会,向各国和国际组织驻越代表机构通报越南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的相关情况。各部委、行业领导代表出席活动。

新加坡国立大学李光耀公共政策学院武明姜教授接受越通社记者采访。图自越通社

越共十四大:内稳外拓促发展

在近期全球地缘政治碎片化加剧的背景下,越南的外交政策取得了显著成效,并获得国际认可。七国集团(G7)各大工业强国以及联合国安理会(UNSC)均将越南视为非常积极的成员和值得信赖的合作伙伴。

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在会议上发表讲话。图自越通社

苏林总书记:以知识和创新激发民族奉献与奋进精神

苏林强调,基于科技实现国家发展模式转型,实施两位数增长目标,同时确立新增长模式,是重要且紧迫的任务。中央政策与战略部的初步研究成果相当全面,希望今后继续吸收意见,进一步完善两份决议草案。

在越南海防市长裔工业园区的喜星电子有限公司工厂内,工人正在组装笔记本电脑。高科技电子产品是越南出口至印度的重要商品之一。

印度驻越大使:共同擘画越印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发展蓝图

印度驻越南大使哲灵·W·夏尔巴(Tshering W. Sherpa)近日在接受越通社记者采访时表示,值此越南与印度即将迎来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十周年之际,双方有必要在新形势下,为这一关系的未来发展进一步明确方向、深化合作。

第十五届国会第十次会议全景。图自越通社

越南国会80周年:政治稳定与可持续发展的支柱

值此越南国会成立80周年之际,印度人民院前官员鲁普·纳拉扬·达斯在接受越通社采访时,从国际视角高度评价越南国会在维护政治稳定、保障制度连续性和推动国家可持续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