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第23次会议在河内召开

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第23次会议4月10日在国会大厦召开。本次会议是为即将召开的国会第5次会议做出准备,并对其他重要问题进行审议。
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第23次会议在河内召开 ảnh 1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第23次会议在河内召开。越通社记者 仲德 摄


越通社河内——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第23次会议4月10日在国会大厦召开。本次会议是为即将召开的国会第5次会议做出准备,并对其他重要问题进行审议。
越南国会主席阮氏金银在开幕式上致辞时表示,会议期间,国会常务委员会将对《海警法》、《反腐败法》(修正案)、《特赦法》、《城镇发展管理法》、《畜牧法》、《种植法》、《人口法》、《特别经济行政单位法》等8项法律草案提出意见。
与此同时,国会常务委员会将对2019年法律法令制定计划,越南国会第5次会议的准备工作,“执行有关2011-2016年阶段企业的国家资金、财产管理、使用及国有企业实施股份制的政策”专题监督结果报告和政府有关2017年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报告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此外,国会常务委员会就成立巴地头顿与林同省直属行政单位进行审议。
预计,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第23次会议将于4月17日结束。
开幕式结束后,在国会副主席杜伯巳的主持下,国会常务委员会就《海警法》进行讨论并提出意见。
大部分代表就《越南海警力量法令》提升为《越南海警法》的意见达成一致。
听取越共中央委员、国防部副部长黎瞻上将阐述政府关于《越南海警法》(草案)的呈文后,国会国防与安全委员会主任武仲越作了审查报告,国会常务委员会对《越南海警法》(草案)提出意见与建议。与会代表均认为,颁发《越南海警法》极为必要的。
杜伯巳发表总结讲话时强调,国会常务委员会就《越南海警法》(草案)的内容和调整范围基本上达成一致。但是,国会常务委员会要求应继续对现行规定进行核查。
杜伯巳强调,在与会代表讨论意见的基础上,国会常务委员会基本上赞成将《越南海警法》(草案)呈上越南国会第5次会议,同时建议国防安全委员会与起草单位和有关机关继续完善《越南海警法》(草案)。(越通社—VNA)



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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