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上午,越南国会代表就《1992年宪法》修正案进行讨论,涉及政治体制,国家主席职权,人权,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经济、社会、文化、教育、科学、技术与环境等主要问题。
关于 《1992年宪法》 的修改内容,与会代表认为,修改 《1992年宪法》将肯定与明确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确保越南共产党的领导,发展越南社会主义定向的市场经济体制,建设与健全人民的、由人民的及为人民的越南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等《1992年宪法》所规定的基本内容。同时将越南共产党纲领和其它文件所提出观点和主张及时地体制化,让宪法真正成为稳定和长久的基本法。
此外,《1992年宪法》修正案需要补充公民民主权利,举办征求人民的意见和选举活动等的条款。
与会代表认为,此次修正案应明确规定独立性审计制度,将其视为越南国家监督合法使用国家预算工作的工具。 (越通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