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6月17日,越共中央反腐败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指导委员会)向党组干事会、党委、省委、市委下发第219号公函,要求严厉查处负责反腐机关中的腐败行为。
近期,越南反腐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有助于维护政治稳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以及提高民众的信任度等。然而,各级部门、行业依然存在敲诈勒索人民和企业等不良现象。
为有效阻止该现象,指导委员会常委会要求各级党委、组织切实指导检查评估,及时整顿干部作风,调整清退不合格的干部,保证负责反腐机关中的工作者做到清正廉洁。同时加强对负责反腐机关活动的检查监督工作,贯彻落实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反腐败指导委员会主任阮富仲关于“就在负责反腐机关做好反腐工作”的指导意见。
政府监察总署党组干事会、国家审计署党组干事会指导补充完善检查工作组和审计工作组的活动流程和规制,确保检查与审计工作公开透明、落实到位,决不让在检查和审计过程中发生腐败现象等。(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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