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对公共投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评价以及完善公共投资法律体系是政府副总理王廷惠4月10日在越南计划与投资部举行工作会议上提出的主要内容。
会上,王廷惠表示,中长期公共投资政策颁布工作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他表示,当《公共投资法》颁布时,计划与投资部已认为该法律较为进步、规定比较严格、加大了公共投资管理力度、防止对公共资源的浪费等。两年来,公共资金使用效率不断提高。
2016年,资金到位率达91.3%。2017年,资金到位率达86%,低于2016年的水平。
2018年政府提出公共投资资金到位率达100%的目标。为了实现这一目标,王廷惠指出,应解决三大问题。第一,解决关于《公共投资法》所存在的不足之处;第二,对上述不足之处进行分类;第三,组织实施《公共投资法》时需要多个部门的配合。
会上,计划与投资部副部长黎光孟报告2018年第一季度任务落实情况;同时报告2016-2020年阶段中期公共投资计划落实情况。
2018年政府提出公共投资资金到位率达100%的目标。为了实现这一目标,王廷惠指出,应解决三大问题。第一,解决关于《公共投资法》所存在的不足之处;第二,对上述不足之处进行分类;第三,组织实施《公共投资法》时需要多个部门的配合。
会上,计划与投资部副部长黎光孟报告2018年第一季度任务落实情况;同时报告2016-2020年阶段中期公共投资计划落实情况。
据悉,2016-2020年阶段国家财政预算中期投资总额最大限额为2万亿越盾(约合8695万美元);其中,2016-2020年阶段国家财政预算中期投资分配最大限额为1.8万亿越盾(约合7826万美元)。(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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