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三次会议发表第四号公报

5月25日上午,国会在会堂举行全体会议。越南国会主席阮氏金银主持会议。
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三次会议发表第四号公报 ảnh 1附图:广义省国会代表范氏秋庄在会议上发表讲话(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5月25日上午,国会在会堂举行全体会议。越南国会主席阮氏金银主持会议。

在国会副主席冯国显的指引下,国会听取:

财政部部长丁进勇受政府总理委托作《公共债务管理法》(修正案)草案的程文;

国会财政预算委员会主任阮德海作《公共债务管理法》(修正案)草案的审查报告;

国会常委会委员、国会经济委员会主任武红青作解答、吸收及整理《外贸管理法》草案的报告。

其后,国会就《外贸管理法》草案中所存在不同意见的内容进行讨论。讨论时共有19位国会代表发表意见。讨论意见围绕以下内容:

——有关本法的修正范围及适用对象;词语解释;运用原则;有关外贸管理中的被禁止行为;补充不在越南外国商人活动管理工作的规定;确保本法与法律体系的统一性;

——国家对外贸的管理责任;

——有关行政措施:禁止出口和禁止进口;暂停出口和暂停进口;限制出口和限制进口;出口配额、进口配额和关税配额;根据进出口许可证及进出口条件实行管理;

——有关其他外贸活动的管理措施:临时进口再出口、临时出口再进口及转口;货物过境;货物管理措施;单独关税区的货物管理措施;

——有关技术措施、检疫措施;贸易保护措施;贸易保护调查员职业标准;促进外贸发展的措施;通过贸易促进措施推动外贸进出口;

工贸部部长陈俊英就国会代表所提出的问题提供有关信息和解答澄清。

当天下午,国会围绕2016年国家预算及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落实结果的评估补充;2017年前几个月国家预算及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落实情况、2015年国家预算结算等问题分组讨论 。

5月26日星期五,上午,国会听取国会常委会作关于《规划法》所存在不同意见的一些内容的报告,并对此展开讨论。下午,国会围绕《信贷组织坏账处理决议草案》、《信贷组织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草案》分组讨论。(越通社-VNA)
越通社

更多

越共十四大现场。图自越通社

越共十四大服务小组组长的感谢信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越共十四大服务小组组长陈锦秀同志日前致信感谢各机关、单位、越共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各分委员会成员,40年革新总结指导委员会,以及参与大会组织和服务工作的干部、党员、武装力量、公职人员、职员和劳动者。

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与欧洲理事会主席安东尼奥·科斯塔握手。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会见欧洲理事会主席安东尼奥·科斯塔

1月29日下午,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在会见欧洲理事会主席安东尼奥·科斯塔时已建议双方推动在政治外交、经济、安全防务、多边框架、海洋合作、科技与创新等领域的合作,并希望欧盟支持越南发展可持续渔业,逐步解除IUU“黄牌”。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外交部长黎怀忠会见新加坡外交部长维文。图自越通社

越南外长黎怀忠与新加坡、东帝汶等国外长会晤

在菲律宾宿务出席东盟外交部长非正式会议期间,1月29日,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外交部长黎怀忠分别会见了新加坡外交部长维文(Vivian Balakrishnan)和东帝汶外交部长弗雷塔斯(Bendito dos Santos Freitas)。

越南国家主席梁强与欧洲理事会主席安东尼奥·科斯塔会见记者。图自越通社

深化越南与欧盟关系

1月29日上午,欢迎仪式结束后,越南国家主席梁强与欧洲理事会主席安东尼奥·科斯塔共同举行会谈。随后,两位领导人共同会见记者,通报会谈成果。

越南外交部发言人范秋姮 图自越通社

外交部例行记者会:越南欢迎一切为加沙地带实现持久和平所作的努力

“越南一贯支持并始终愿为国际社会通过符合国际法和《联合国宪章》的和平方式解决一切冲突与分歧,并充分尊重各相关方的正当、合法权益的共同努力作出积极贡献。” 越南外交部发言人范秋姮1月29日下午在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就记者提问有关越南在成为和平理事会创始成员后所享有的权利、承担的义务和责任等问题时如是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