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第十三届国会第十次会议发表第23号公报

越南国会2015年11月19日在会堂举行全体会议。
越南第十三届国会第十次会议发表第23号公报 ảnh 1国会代表分组讨论《药品法》(修正案)草案。(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越南国会2015年11月19日在会堂举行全体会议。

上午,在国会副主席阮氏金银的指引下,国会表决通过和讨论以下内容:

一、国会已听取:

——卫生部长阮氏金进受政府总理委托所作的关于《药品法》(修正案)草案的呈文。

——国会社会问题委员会主任张氏梅所作的对《药品法》(修正案)草案的审查报告。

二、表决通过《网络信息安全法》

国会已听取国会常委会委员、国会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潘春勇所作的关于解答、吸收国会代表对《网络信息安全法》草案的意见的报告。其后,国会表决通过第一条、第五十二条和《网络信息安全法》全文。

三、讨论《财产拍卖法》草案

会上,共有17位国会代表发表意见。讨论的意见围绕以下内容:

——适用范围;

——进行拍卖的财产;

——拍卖师;

——拍卖财产的企业;

——确定起叫价;

——处理违法行为,撤销拍卖结果,赔偿损失;

——将财产拍卖服务中心转换成企业等。

下午,国会分组讨论《药品法》(修正案)草案和《结社法》草案。

2015年11月20日星期五,国会在会堂举行全体会议。上午,国会表决通过《国会和人民议会监督活动法》;讨论根据国会2012年11月23日的第36/2012/QH13号决议继续试点实施承发吏制度的总结,《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修订议定书的批准。下午,国会表决通过《会计法》(修正案)草案和讨论《信仰宗教法》。(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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