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与菲律宾双边合作联委会召开第七次会议

在会议上,双方就政治、国防安全、海事和海洋、经济、贸易、农林、渔业、科技及环保、能源安全、文化体育与旅游、教育培训、人力资源、社会福利与发展、信息传媒等双边合作领域以及地区和国际问题进行讨论。
应菲律宾外交部部长阿尔伯特· F ·德尔罗萨里奥(Albert F. Del Rosario)先生的邀请,越南外交部长范平明先生从7月31日至8月 1日对菲律宾进行访问并同罗萨里奥部长共同主持召开越菲双边合作联合委员会第七次会议。越南驻菲律宾大使、菲律宾驻越南大使以及两国中央各部委、行业领导代表一同出席。

在会议上,双方就政治、国防安全、海事和海洋、经济、贸易、农林、渔业、科技及环保、能源安全、文化体育与旅游、教育培训、人力资源、社会福利与发展、信息传媒等双边合作领域以及地区和国际问题进行讨论。

双方一致同意继续保持高层领导互访、各级别代表团互访和民间与团体的互访与交流,旨在增进两国人民的互相了解和互相信任。双方对两国在国防安全领域的合作日益得到加强与巩固给予高度评价。

此外,双方一致认为,海事及海洋的合作是两国合作关系的支柱,同时对近年来所取得的积极成果,其中包括建立越菲海事与海洋的外交副部长级联合委员会和越菲海上问题法律专家小组等表示满意,并将其视为推进两国有关海洋问题的对话及合作的有效双边机制。双方还讨论如何有效展开双边“海上溢油事故应急合作协议”暨“海上搜寻救难的合作协议”等。

双方高度评价近年来两国双向贸易额呈现均衡增长的趋势。其中,值得一提的是,2012年两国双向贸易额达近30亿美元,并一致同意推进合作与发展,力争在未来几年达到更大的目标。

值此之际,双方就进一步加强能源安全、文化、旅游、教育培训、科技及环保、社会福利与发展等其他领域的合作达成协议。双方对越菲两国在地区和国际论坛,尤其是在东盟和联合国框架内的良好合作关系表示满意。双方承诺将继续与东盟其他成员国紧密配合与合作,致力于2015年建成东盟共同体的目标,同时提高东盟在解决地区问题方面的核心作用。

就东海局势交换看法时,双方强调了关于维护和平、稳定、海上安全和航海安全等各项原则的重要性;遵守国际法、尤其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和《东海各方行为宣言》(DOC);对东盟的“东海问题六项原则声明”表示欢迎,并强调将紧密配合致力于早日制定《东海行为准则》(COC)等。

会议结束后,越南外交部部长范平明先生与菲律宾外交部长罗萨里奥先生就越菲双边合作联合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将于2015年在越南举行 签署了协议。(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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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 图自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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