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共中央政治局停止阮德钟的河内市市委副书记职务

8月11日,越共中央政治局决定停止越共中央委员、河内市市委副书记、河内市人民委员会主席阮德钟的河内市党部、市委常务委员会的活动和停止市委副书记的职务。
越共中央政治局停止阮德钟的河内市市委副书记职务 ảnh 1河内市人民委员会主席阮德钟。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8月11日,越共中央政治局决定停止越共中央委员、河内市市委副书记、河内市人民委员会主席阮德钟的河内市党部、市委常务委员会的活动和停止市委副书记的职务,旨在依法查明阮德钟对一些案件的相关责任。

同一天,越南政府总理阮春福刚签发关于暂时停止河内市人民委员会主席阮德钟的工作职务的第1223号决定。停职期限自签发决定之日起为期90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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