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住联合国记者报道,会见上,黎淮忠大使指出,从2014年5月1日中国在越南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海域非法安放海洋石油981钻井平台时,中国出动包括军舰在内的多艘舰船阻截正在越南海域上执行任务的越南执法力量船只。加上,中方舰船主动撞击和使用高压水炮攻击越南渔检船、海警船和渔船,导致越南多艘船只财产受损和船员受伤。值得一提的是,最近,中国11209号舰船已撞沉正在越南黄沙群岛海域传统渔场进行正常捕捞作业的越南岘港市渔民90152号渔船。
黎淮忠大使重申,出于通过国际法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一贯政策及希望维持发展与中国的友好合作关系,越南一直保持克制,努力通过对话和符合国际法与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其他和平措施解决当前紧张局势。
黎淮忠大使表示,尽管越南已经和中方进行了多次交涉,但中方不仅不答应越南的建议,而且继续采取使东海紧张局势升级的横行霸道行为。黎淮忠大使建议联合国与国际社会继续关心和支持越南的正当要求与建议。
第68届联合国大会主席约翰·阿什先生表示,他完全理解国际社会眼下对东海局势的担忧,并支持越南关于寻找和平措施按照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解决当前紧张局势的主张。他同时认为,有关各方不要采取使紧张局势加剧的单方面行为。约翰·阿什主席表示,他的办公室一直在紧密跟踪东海局势,并重申他随时为各方解决当前局势提供协助。
值此之际,黎淮忠大使向约翰·阿什主席阐述了说明中国单方行为侵犯了越南根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所规定的在东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海域的主权权利和管辖权,违犯了《东海各方行为宣言》和两国高层领导所达成的相关协议,严重威胁本地区的和平、稳定和航行自由与安全等相关证据和依据。因此,越南要求中国通过对话和符合包括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的和平措施解决海上争端及有关中国非法安放石油钻台问题。
黎淮忠大使指出,越南有足够历史证据和法律依据证明越南对黄沙群岛拥有主权,同时驳斥中国散发给联合国的与实际背道而驰、没有国际法律依据的相关资料,其中包括中国外交部2014年6月8日所发表的声明的相关内容。
从2014年5月初,中国公然将海洋石油981钻井平台搬到越南海域并出动数十艘武装船、军舰和飞机为其护航,并在完全属于越南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海域里深处安放上述石油钻井平台。中国舰船以咄咄逼人的态度,使用高压水炮攻击或主动直接撞击越南公务船和民事船,造成越南多艘船只受损和多人受伤。中国舰船连续包围、控制、追赶越南渔船,甚至打伤、威胁越南渔民的的生命安全。最近,中国11209号舰船已撞沉越南岘港市渔民正在越南黄沙群岛海域传统渔场进行正常捕捞作业的90152号渔船。
到2014年5月末,中国将海洋石油981钻井平台搬到北纬15度33.38分东经111度34.62分坐标位置,即距离越南黄沙群岛知尊岛以东东南方向25海里,距离其原来位置以东东北方向23海里,继续侵犯越南的主权权利和管辖权。
中国上述行为侵犯了越南在东海的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违犯了国际法和中国作为缔约国的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东海各方行为宣言》(DOC)。中国这些行为已经和正在严重威胁东海的和平、稳定、安全与航行安全。
越南已努力保持克制,真诚表达一切善意,使用所有对话渠道,与中方不同级别进行交涉,以表示抗议,并要求中国立即将海洋石油981钻井平台和武装船、军舰等撤出越南海域,杜绝类似行为再次发生。
然而,截至目前,中国不但不满足越南的正当要求,而且还诬蔑,并把责任推给越南,同时继续夸张实力,增加更加危险、更加严重的威胁与侵犯行为。
越南已经十分努力通过多种方式同中方不同级别进行了30多次沟 通与对话,要求中方停止侵犯越南主权权利和管辖权以及越南队黄沙群岛的主权。
6月4日,越南第三次提交公函,要求中国严格遵守国际法,立即停止侵犯越南在自己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海域的主权权利和管辖权。
然而,中国不但不会应越南这些具有善意的建议,而且还扩大活动范围和将海洋石油981钻井平台搬到北纬15度33分36秒东经111度34分11秒坐标位置,嵌入越南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纵深60海里。
中国一直保持大量舰船为石油钻台护航,有时中国舰船甚至超过140艘,包括军舰、导弹护卫舰、快速攻击巡逻艇、反潜舰、扫雷艇、登陆舰和多架战斗机等在海洋石油981钻井平台周边海域活动,继续采取横行霸道行为,造成特别严重的事件。
越南有充分历史证据和法律依据,证明越南对黄沙和长沙两个群岛拥有主权。早在17世纪,越南历代封建王朝已持续地、和平地对黄沙和长沙两个群岛行使实际主权。(越通社-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