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在河内,第十二届国会常务委员会召开了最后一次会议,第四十二次会议。越共中央总书记、国会主席阮富仲主持了会议。本次会议将审议政府有关2011年税务免减和延缓征收期限的建议以及对颁发环境保护税务表决议草案提出意见。
财政部部长武文宁在会议上阐述题为“为各家企业和个人摆脱困难、推动2011年经济发展所提出的补充颁发税务措施的呈文”时指出,继续扩大包括农林水海产生产加工、纺织品、皮鞋、生产电子零件、经济社会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其他重要经营行业等延缓征收税期限的对象范围。
国会常务委员会多数成员对政府的呈文表示赞同并认为,2011年是越南经济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的一年,通胀率上升对生产和经营活动造成巨大影响,人民生活遇到许多困难。及时运用各平稳宏观经济措施抑制通胀、推动生产和经营发展,为劳动者减少困难是十分必要的。然而,国会财政预算委员会主任冯国显表示,财政预算委员会有许多意见认为,目前情况运用税务免减的措施必须十分慎重。
国会副主席阮德坚在税务免减政策讨论会做出结论时,建议政府在召开落实时需谨慎,避免平均主义和资助对象不符。国会常务委员会同意在第十三届国会第一次会议上继续审议该草案。
其后,国会常务委员会对颁发环境保护税务表的决议草案提出意见,集中于汽油、油、润滑油、煤炭等产品的征收税的具体问题。在7月14日的会议中,国会常务委员会将继续审议并通过颁发环境保护税务表的决议草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