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越南外交部副发言人段克越5月12日下午在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截至目前,越南已与日本、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印度、白俄罗斯、柬埔寨、菲律宾、马来西亚、马尔代夫、新西兰、斯里兰卡、埃及、土耳其、新加坡、圣卢西亚、韩国、伊朗、巴勒斯坦和多米尼加共和国等20个国家达成互认疫苗护照协议。
段克越还透露,欧盟委员会 (EC) 5 月 11 日发布了承认越南电子疫苗护照的决定。越南的疫苗护照将得到欧盟27国家的承认;同时该护照的二维码也在参与欧盟新冠数字疫苗证书门户网站的39个伙伴的领土上得到检查核实。
“截至目前,越南的疫苗护照可在81个国家和地区使用。这是越南外交部配合卫生部和信息与传媒部努力与各伙伴国进行谈判而得到的结果”段克越说。(完)
“截至目前,越南的疫苗护照可在81个国家和地区使用。这是越南外交部配合卫生部和信息与传媒部努力与各伙伴国进行谈判而得到的结果”段克越说。(完)
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