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检察院的公诉书,2020年12月11日22时30分许,河内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对大某坊大某街223号巷23号房进行检查后发现黎业生仍未向地方政府报备,也没有按规定办理入境越南的手续。检查后,黎业生出示了印有越南语名字Lê Nghiệp Sinh(1971年,住在广宁省东潮县安生乡)的身份证和驾驶执照,并用越南语解释他是越南人。发现证件上有伪造痕迹,工作组将此人带到大某坊公安派出所进行调查。
在香玲公司工作期间,黎业生 让同事以其名义租赁大某街223巷23号房。然而,黎业生不常在住在这儿,也不向当地政府报备。
关于黎业生,2020年12月12日,大某坊公安派出所收到余某女士的举报,告发被黎业生骗取2300万越盾。黎业生收到余某采购建材的押金之后就逃走。其后, 黎业生已归还所骗取的钱。因此,公安机关不对这一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