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税务局日前表示,2025年前5个月,由税务部门管理的国家预算收入累计达1006.245万亿越南盾(完成预算的58.5%,同比增长128.6%)。
税务总局还表示,截至5月19日,全国共有96.789万家企业存续,较2024年底增长1.99%。
国家税务部门表示,自6月1日起,根据对关于发票、凭证的第123/2020/NĐ‑CP号议定进行修订的第70/2025/NĐ‑CP号议定,年营业额达10亿越南盾及以上的申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定额经营户,若直接向消费者销售商品并使用销售设备(POS机、电脑、手机等),必须使用由收银机生成验证码的电子发票。
为落实此项规定,税务部门已同步实施多项有力措施,从升级技术系统、下发指导意见,到配合地方政府以及举行有关支持个体工商户的全国视频会议。6月和7月被确定为全国推进实施此项规定的高峰期。
2025年前5个月,来自个体工商户的国家预算收入约达14.375万亿越南盾,较去年同期增长26.4%。其中两个重点地区贡献显著,具体是,河内市收入达27630亿越南盾(占国家财政收入总额的19.2%),胡志明市达39300亿越南盾(占国家财政收入总额的27.3%)。
下一阶段,税务部门将重点完善相关制度体系,制定符合新发展要求的税收政策,其中优先推进《税收管理法(修订草案)》立法工作,完善进度滞后的实施细则和通知,以及税收管理工作中的权力下放的相关规定文件。(完)

自7月1日起越南将使用个人身份证号代替税号
越南税务局6月20日发布通知称,自2025年7月1日起,越南将实施使用个人身份证号代替纳税号的规定,适用于个体工商户、住户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