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越南国会办公厅9日上午发布公报表示,展开落实2018年国会法律和法令制定计划,在第十四届国会第五次会议上,国会已就《云屯、北云峰和富国三个特别经济行政单位法律草案》进行讨论并提出意见。在吸纳国会代表、各阶层人民和选民的意见后,国会常务委员会已从多方面进行慎重考虑,并与政府一致同意将对该法案进行调整,其中将提出在特别情况下特区生产和经营用地的租地期限可延长达99年的规定。
与此同时继续完善该法案。国会常委会将建议国会允许在第六次会议上通过该法案。
此前,当天上午,政府办公厅表示已一致同意将提请国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把通过《特别经济行政单位法律草案》期限从第十届国会第五次会议延迟到第六次会议,从而将有更多时间来研究和完善该法案,确保法案递交国会时满足国会代表、选民和人民的要求和愿望,成功建设三个特区,维护国防安全和国家主权。关于租地期限,政府将考虑建议政府允许像其他《土地法》的规定实施,没有定特别情况下租地期限长达99年的规定。(越通社—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