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届国会第二次特别会议将审议通过有关人事事项

1月3日,越南国会秘书长、国会办公厅主任裴文强在国会大厦召开记者会,公布第十五届国会第二次特别会议工作日程。
第十五届国会第二次特别会议将审议通过有关人事事项 ảnh 1记者会场景。 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1月3日,越南国会秘书长、国会办公厅主任裴文强在国会大厦召开记者会,公布第十五届国会第二次特别会议工作日程。

国会副秘书长阮长江介绍会议工作日程和内容时表示,第二次特别会议将于2023年1月5日隆重举行,为期四天,预计于1月9日结束。

关于法律建设工作,在此次会议期间,国会将审议通过《疾病诊疗法(修正案)》。

同时,国会将审议并通过有关人事事项。

越南国会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阮氏清强调,人事事项是此次会议的重要内容。国会常委会正在征集有关部门的意见,严格遵守《国会组织法》和《会议规则》。 1月4日下午,国会常委会将召开全体会议,提出意见,决定向国会提交人事方面的若干内容。

当天下午,国会将召开筹备会议,通过第二次特别会议包括人事工作内容在内的工作日程。

预计,人事工作有3项内容,包括免除国会代表任务、批准人事罢免请示和批准新人事任命请示。

阮氏清强调,人事工作是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干部选拔任用或及时进行人事岗位调整时正常的。发现人才和使用人才以确保肩负起国家和各机关的使命担当,及时进行人事岗位调整也是党的经常性工作。

关于医院自主经营,国会社会委员会副主任阮黄梅表示,《疾病诊疗法(修正案)》草案规定,对于公立医院,国家保障由其指定开展活动的经费来源。自主经营时,医院将根据《疾病诊疗法(修正案)》及相关法案在人事组织、专业发展和其他活动中享有自主经营管理权。 政府详细规定医院自主经营。(完)
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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