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9月9日下午,据越南公安部交通警察局的消息,公安部正在起草一份通知,规定对个人、组织提供交通违法行为线索的奖励机制,最高金额可达500万越盾。
对反映违法行为的信息,主管部门应按照道路、铁路、内河交通领域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法规和相关法规的规定进行核实与处理。
获得奖金的条件包括举报者需提供由个人或组织使用手持电子设备或在车辆上安装设备直接记录的视频,可附带声音,并通过所规定的渠道发送至交通警察机关。
录制过程不得侵犯他人自由、名誉、隐私及合法权益,且必须发生在尚未安装监控系统或无执法力量在场的公共区域。
举报内容不得与执法力量已发现的违法行为重复,也不得与媒体、社交网络或其他组织、个人已发布的信息重复。
举报信息必须是原始视频,未经编辑,确保客观、真实、准确,并能确定违法车辆的类型、车牌号码、违法时间和地点。
此外,举报信息还需符合政府关于专业技术设备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且经主管部门确认后作为行政处罚依据。
个人和组织在提供反馈信息时必须遵守政府第135/2021/NĐ-CP号议定的规定,并提供银行账户信息,以便收取奖励,或直接前往交通警察机关领取。
在奖励金额方面,若处罚金额对个人低于3000万越盾、对组织低于6000万越盾,举报者可获得处罚金额5%的奖励,最高达250万越盾。若处罚金额达到或超过上述金额,举报者则将获得10%的奖金,最高达500万越盾。
奖励款项将在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发放。(完)

河内通过600个摄像头进行“追罚”
河内市正式安装了600多个摄像头,全天候监控和处理交通违法行为。交警将通过摄像系统增加“追罚”,以提高人民的意识,减少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