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宪法》修宪委员会于8月8日上午在河内召开第一次会议,就该委员会的工作规则与活动计划以及履行《1992年宪法》总结草案等问题进行讨论并达成一致。越南国会主席、《1992年宪法》修宪委员会主席阮生雄主持了会议。
按照工作规则,《1992年宪法》修宪委员会的任务是讨论修宪的各项内容;举办履行《1992年宪法》情况总结会;征求人民和各级各部门行业的意见等。
据计划,履行《1992年宪法》情况的总结工作需确保全面性,同时对宪法的政治和法律思想、所取得的成就和存在的问题与原因等进行客观评价;提出符合时代发展趋势的修宪建议,把《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建国纲领》和党第十一届全体大会所提出的各项文件列入修宪内容。
会议结束前,国会主席阮生雄认为,该委员会委员在拟定《1992年宪法》修宪草案的过程已贯彻好修宪工作的重要性和时代性。他建议,该委员会的相关工作须确保党领导的原则,同时坚持集中性、民主和争取各阶层人民意见等原则。(完)